从2018年12月11日到今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百余名婴幼儿在江苏淮安市金湖县的一家卫生院接种(口服)了过期脊灰疫苗。 记者从金湖县卫计委获得证实,目前,金湖县委县政府已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事件处置指挥部,正在对事件展开调查。同时,县纪委、监委也介入调查。 1月9日下午,金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广峰告诉称,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 相关接种人员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同时,金湖县卫计委已下发通知,对涉事医院及相关负责人等三名干部已做出免职决定。他们是:免去刘志兵金湖县黎城镇卫生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杨万琴金湖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免去韩伟金湖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周广峰称,10日金湖县将邀请江苏省内知名专家为服用过过期疫苗的婴幼儿进行体检,如有问题,由金湖县医院集团承担,政府作保证。同时,对此次接种过期疫苗的婴幼儿制定重新接种补救方案。 疫苗过期1个月后仍被使用 有金湖当地家长告诉记者,“疫苗过期”系一位在医院工作的家长今年1月7日带孩子接种时偶然发现的。 过期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生产企业是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 但直到该批疫苗有效期满后一个月,也就是2019年1月7日,仍有儿童在服用该批次脊灰疫苗。 家长提供的疫苗接种记录显示,2018年12月18日接种的脊灰疫苗,批号为201612158,到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 1月8日下午,金湖县卫计委办公室张姓主任表示,县委县政府正对事件展开调查。可以确定的是,过期脊灰疫苗疫苗均属同一批次。 “1月8日上午金湖县县长专门为此召开会议,金湖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及涉事卫生院(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分管院长、相关接种人员已停职接受调查。”上述张姓主任说。 脊灰疫苗预防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每个儿童要接种4次——二月龄接种一剂脊灰灭活疫苗(IPV);三月龄、四月龄、四周岁各接种一剂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 “201612158”批号的脊灰疫苗,2018年12月11日就已过期。 百余名婴幼儿服用过期疫苗 据家长表示,接种该批次过期疫苗的儿童,小至三四个月的婴儿,大到4周岁的幼儿。 有家长称,已有儿童出现呕吐、嗜睡等不良反应。其中一位家长称,孩子2018年12月17日服用该过期疫苗后,呕吐症状持续至今。 由于4次接种对时间的衔接要求比较严格,家长们还担心,这一次过期疫苗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以及可能会影响到后期接种计划及效果。 据当地家长称,1月8日下午,金湖县副县长高昌萍组织该县卫计委、疾控中心、涉事卫生院负责人与家长见面回应,并邀请江苏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的专家现场答疑。 金湖县邀请的一位江苏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专家答复,“一般而言,效果上有一定影响,达不到最佳效果;安全性上,仅仅是过期,一般没有出现过什么大问题。但由于疫苗引起的反应大部分是在14天内,妥善起见,建议观察期间拓宽至40天,加强随访”。 1月8日下午的会议录音里,金湖县分管卫生的副县长高昌萍表示,从过期之日(2018年12月11日)起,到发现疫苗过期(2019年1月7日),该卫生院共接种儿童404人,目前已核实到45名儿童接种了该批次过期脊灰疫苗。 另外,据金湖县卫计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介绍,目前发现该批号过期疫苗共90支,已用21支,“每个小孩滴两滴,一支可供六七个小孩”。 “这404名儿童,并非都接种了该批号过期疫苗。因为该卫生院是两个批次混用的,过期和未过期的都有。”高县长称。 1月9日下午3点,金湖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广峰称,目前已查明有145名婴幼儿服用了上述批次的疫苗。 多个批次混用 记者向家长了解到,从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近一个月内,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提供接种的脊灰疫苗有2个批号,分别是“201612158”、“201703049”,有效期